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胡斯扬)湘潭县法院涉民生案件攻坚行动持续进行中,执行干警冒着高温酷暑,奔跑在公平正义的“最后一公里”上,一天成功执结三起案件。

“胡法官,谢谢您,您真的太有耐心了,这个案子真是辛苦你了”6月19日上午9时许,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对执行法官胡斯扬如是说。
2022年3月,贺某某因与其妻宾某某感情不和向湘潭县法院提出离婚起诉。经调解确认,双方自愿离婚,且夫妻共同财产位于株洲某处房产归贺某某所有,由贺某某向宾某某支付房屋分割款22万元。2022年5月,宾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,要求贺某某向其支付房屋分割款。在执行过程中,法院按申请人的请求,将夫妻共同财产位于株洲的房产予以查封、拍卖。贺某某一见宾某某要拍卖该房产,多次要求与宾某某协商。在协商中双方争吵不休,冲突不断。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,最终达成执行和解方案。2023年6月19日,见面就“掐”的离婚男女,在法官多次调解下,终于是握手言和,案件也顺利执行完毕。

“龙总,谢谢您对我们法院工作的支持和配合,这个钱款到后,麻烦你通知我。”
“好的,没问题!”
刚处理完婚后财产纠纷案,胡法官带队马不停蹄地赶往湘潭县某劳务公司送达协助冻结的手续。
文某某申请执行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2021年6月法院依法司法拘留马某某,拘留马某某后,马某某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,也未提供任何财产线索。至2023年5月执行法官再次拘留马某某,在拘留期间,执行法官两次至拘留所提审马某某,马某某终于提供在湘潭县某劳务公司有应收款的财产线索。
将协助冻结的文书成功送达后,胡法官电话联系申请人文某某,告知其被执行人在某劳务公司的应收款10万元已被成功冻结。。申请人文某某听到这个好消息后,激动地说:“谢谢您,胡法官。之前法院也拘留了马某某(被执行人),但他既不给钱,也不如实告知他的财产状况。两年了,今天我终于看到希望。”

“陈某某,这个八万多我们会转入你指定的账号,到账后,本案执行完毕,有无异议 ?”
“没有异议,辛苦法官了!”
2022年12月,陈某因赵某和朱某(赵某和朱某系合伙关系)未支付其水泥货款向法院起诉。2023年2月,判决由赵某和朱某向陈某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85000元。进行执行后,法院依法冻结二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。两被执行人的钱款被冻结后,联系执行法官胡斯扬,表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服。19日下午3时许,执行法官依法传唤两被执行人至法院,并对其释法说理,两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本案。经申请人同意,本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。
责编:刘璐
一审:曾金春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